1)重庆消防工程控制室中的消防控制设备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控制装置组成: ①火灾报警控制器。 ⑦自动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③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 ④防烟、排烟系统及空词通风系统的控制装置。 ⑤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控制装置。 ⑥电梯回降控制装置。 ⑦消防应急广播, ④火灾警报装置。 ⑨消防通信设备, ⑩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按照规范要求,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电镧e及信号回路电源应采用直流24V。消防控制设备应根据建筑的形式、工程规模、管理体制及功能要求综合确定其控制方式,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单体建筑宜集中控制。即在消防控制室集中接收、显示报警信号,控制有关消防设备,设施,井接收、显示其反馈信号。 ⑦大型建筑群宜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控制。即可以集IlI控制的应尽量由消防控制窜控制。不宜集巾控制,则采取分散控制方式,但其操作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